7月11日,湖南省卫健委官网公布了对省政协委员梁湘东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为完善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提案》的答复意见。其中,关于降低结婚年龄的建议部分,省卫健委答复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关于降低结婚年龄,我们注意到有部分政协委员也正向国家建言献策,我们将积极关注相关动向,及时落实国家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要求。”
湖南省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补短板、增供给、提质量,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