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吗?”“找你还能干啥,文身呗。”今年年初,15岁的小陈通过朋友介绍,添加了文身店店主的微信。
为了能在自己胳膊上文喜欢的樱花图案,通过预约,小陈和朋友来到了这家文身店。
“你们成年了吗?怎么感觉这么小?不给文,你们走吧!”初次见面,店主认为小陈看起来年龄很小,便拒绝了他的要求。
回到家的小陈有点不甘心,便通过微信与店主聊了起来。聊天期间,小陈谎称自己已经17岁了,且已经工作好多年了。店主觉得,既然小陈有自己稳定的经济来源,应该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便在未查看小陈身份证的情况下,为小陈文了身。
过了几个月,小陈就读的学校发现其有文身,被河南某学校按照校规作劝退处理。小陈的父母得知消息后,对小陈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才15岁的小陈如今无学可上,为了让孩子学门手艺,父母又多方打听,终于联系到某汽修学校愿意给小陈办理入学手续,但要求小陈必须在开学前将文身清洗干净。
就这样,小陈的父母找到店主,索赔5万元的赔偿。
店主认为,自己门店张贴的“未成年人禁止文身”的告示牌和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均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提示和告知义务,被告应对自己文身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