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统筹各方力量,筹措多方资金,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目前,丰县太行堤河、义河、白帝河、苗城河、飞龙湖等5条河湖顺利通过省级核验。 一是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将幸福河湖建设与生态河道建设、公共空间治理、生态宜居示范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有限资金集约高效利用效应,全面保障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目前根据县生态环境局水质监测报告显示,5条河道全县平均水质为Ⅲ类。 二是强化建设标准意识。对标《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推动任务落实;将镇级幸福河湖建设纳入县对镇级河长制督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直接与县级综合考核挂钩,建立健全考评体系,保障建设工作序时推进。 三是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幸福河湖建设进度检查与技术指导,下发相关通报,并抄报县委、县政府,针对河道水环境差、水流不畅、岸坡脏乱差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