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统筹各方力量,筹措多方资金,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目前,丰县太行堤河、义河、白帝河、苗城河、飞龙湖等5条河湖顺利通过省级核验,并下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48万元。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将幸福河湖建设与生态河道建设、公共空间治理、生态宜居示范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有限资金集约高效利用效应,全面保障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根据县生态环境局水质监测报告显示,5条河湖全年平均水质为Ⅲ类。 二是建设标准意识。对标《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推动任务落实;严格考评体系,坚持动态管理和长效保持同发力,保障建设工作序时推进。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幸福河湖建设进度检查与技术指导,由县河长办下发相关通报,并抄报县委、县政府,针对河道水环境差、水流不畅、岸坡脏乱差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