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江西省有三名群众在明令禁燃禁放的工业园区内燃放烟花。民警遂立即将罗某、吴某、曾某三人口头传唤至工业园派出所。经查:罗某等三人在万安县城购买烟花后,开车来到工业园派出所后面马路旁燃放烟花,现场周边包含酒店、厂房等建筑,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经民警教育,三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欣然接受批评教育,并写下保证书。 案例二:广西省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核查,李某某、黄某某在某文化广场分别经营一家铺面。为庆祝开业,在铺面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两人均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辖区派出所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下列行为 可能受到处罚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规定,在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影响市容 还是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 重要因素之一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