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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法院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和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贵欣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赵贵欣,中共党员,现任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1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民一庭、顺河法庭、宋楼法庭、刑庭多个岗位工作,期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00余件、刑事案件近1000件。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3次获评全市优秀法官,被县委、县政府嘉奖4次。他说:“能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是上级部门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以及我本人工作的认可,这也是一种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这份鼓励化为动力,努力投身于法院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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