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正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件 续建投资人招募公告
根据余威的申请,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3日裁定受理徐州正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祺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于2024年7月5日指定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正祺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顺利推进正祺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募垫资续建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一品文苑花园小区续建工程 (二)项目基本情况:正祺公司核心资产为其开发建设的“一品文苑花园小区”房产项目,“一品文苑花园小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7057.41平方米,建设规模38374.7平方米,由1-11号多层住宅楼、仓储及商铺组成。1-9号楼已竣工验收,且已经实际交付房屋买受人。截至目前,未建设完成的为10号楼和11号楼,建设规模7443平方米,房屋主体结构已完成,供水、电力、电梯、消防、门窗、防水、内外立面粉刷等工程未完成。 (三)续建工程范围: 1、以“一品文苑花园小区”10号楼、11号楼现状为基础,以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交付使用为目标,所需要的全部续建施工(按照原设计图纸)。 2、包括完成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手续办理,材料制作。 (四)工期要求: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交付使用。 (五)质量要求:续建按照原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达到原设计标准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二、续建资金 (一)投资人垫资进场施工完成所有续建工程,所垫资金为共益债务。投资人不得主张垫资款利息。 (二)结算条件:完成上述续建工程范围全部内容,且不拖欠施工班组(农民工)工资。 (三)清偿方式:投资人同意管理人用以房产抵债的方式清偿垫付的工程款,管理人用一品文苑花园项目可出售的房屋按照2022年徐中意估字(2022)第C-00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定价格清偿垫资款项。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记载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建设施工,并拥有工程建设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4、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 5、全程接受人民法院、管理人及债权人会议、监理单位的监督。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投资人简介; 4、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需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7时止。 (三)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路弘辉大厦10楼。 联系人:高律师17712000099,史律师18952176928。 五、确定投资人 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投资人。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投资人参与招募提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二)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预招募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本次招募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四)因客观需要,经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可以撤销招募公告、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五)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特此公告。 徐州正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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