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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绝非 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 而很可能成为 影响青少年一生的梦魇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如何让欺凌暴力远离孩子? 一起了解
学生欺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学生欺凌行为,即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 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保护自己。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市公安局:110 市教育局:80808181 团市委:12355 市妇联:12338 市综治中心:6891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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