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2025年9月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公示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516-80395695 邮编:221700 联系地址:丰县凤城街道丰邑路608号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附件:丰县医疗机构2025年9月校验名单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 2025年9月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名单.xls
2025年9月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名单.xls
(20.5 KB, 下载次数: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