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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新闻] 开学第一课,反诈是门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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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4 1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新学期开始啦

骗子们“蠢蠢欲动”

同学们社会阅历不够丰富

防范意识较为薄弱

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骗局中

下面这几种常见骗局

同学和家长朋友们一定要好好看


01
虚假缴费收费类骗局

诈骗分子潜入班级群后,仔细观察老师发言习惯及群内聊天规律,再伺机套用老师的头像、昵称进行冒充,随后通过发布虚假缴费通知,附付款链接或二维码,引诱家长或学生转账。

警方提醒:家长对任何收款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核实收款人的身份信息。如遇在群内收费情况,先向学校或班主任打电话确认,务必不要急于转账、汇款。


02
虚假游戏交易类骗局

诈骗分子在社交平台、二手交易平台或游戏中发布高价收购游戏账号、装备等信息,在同学们上钩后,诈骗分子便提供虚假交易平台、伪造的付款截图让同学们相信交易成功,待同学们发现该平台无法提现时,诈骗分子再以各种理由谎称账户被冻结,要求支付“解冻费”“保证金”等费用,引导同学们开启手机屏幕共享,诱导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买卖游戏账号、装备请通过正规网站平台操作,私下交易均存在被骗风险,拒绝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


03
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或政府人员,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学生,以其“犯罪涉案”“未成年违法操作”等理由恐吓其秘密配合调查,再发送伪造证件、文书骗取其信任,要求其转账、共享屏幕配合“验资”,待“案件”查清后再原路退还。

方提醒: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社交软件办案!更不会要求线上核查资金洗清嫌疑!所有自称“民警”并以“核查账户资金”为由要求你转账“配合调查”的都是诈骗!


04
追星类骗局

诈骗分子在粉丝群中冒充明星,与学生添加好友,随后以明星的律师身份联系,以学生涉嫌泄露明星隐私为由,恐吓其配合调查,诱骗学生使用家长手机扫码、转账、开启屏幕共享,或通过视频通话将摄像头对准家长手机盗取验证码信息,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不要随意在网络平台添加所谓的“明星账号”!不要向陌生人透露收到的验证码!若对方以“行为违法违规”为由,要求转账、共享屏幕,还要避开父母操作的,一定是诈骗!


05
冒充熟人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学生的朋友、同学,称朋友急需用钱,但自己的账户因频繁转账被限制无法直接向朋友转账,要求其帮忙转账,随即出示伪造的转账截图,谎称已把钱转到学生账户,待学生向其指定账户转账后便删除好友。

警方提醒:遇到熟人提出借钱或帮忙转账的请求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转账前务必多种方式核实对方的身份,凡是仅通过文字但拒绝其他方式核实身份的都是诈骗!


06
刷单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学生的朋友、同学,称朋友急需用钱,但自己的账户因频繁转账被限制无法直接向朋友转账,要求其帮忙转账,随即出示伪造的转账截图,谎称已把钱转到学生账户,待学生向其指定账户转账后便删除好友。

警方提醒:遇到熟人提出借钱或帮忙转账的请求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转账前务必多种方式核实对方的身份,凡是仅通过文字但拒绝其他方式核实身份的都是诈骗!


07
架设“手机口”行为

“手机口”是用一条音频数据线将两部手机连接,或者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境外的诈骗分子联系,另一部手机用来拨打国内受害人的电话,从而实现语音中转,将境外号码转换为国内号码。诈骗分子往往会在网络平台发布“只需两部手机一根线”就可赚取丰厚报酬的兼职信息,引诱同学们上钩。该行为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持和帮助,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警方提醒:同学们要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拒绝参与架设“手机口”行为,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发现此类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请广大师生家长牢记

天上不会掉馅饼

网上处处是陷阱

只有自己做到

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才能避免落入诈骗“圈套”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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