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验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丰县实验小学本部校区
特别说明:请家长到校后,先到填表处填写相关表格,然后到A组验审材料,排队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验审材料清单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
3.学生出生证原件(不带封皮)。
4.学生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者,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原件。
5.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注意:以上材料请家长提前整理好,并放在档案袋内备审。
(三)特别说明:
1.绿皮房产证的,户口与房产必须一致,需提供近6个月的水费和电费单。
2.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施教区的,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城区(主城区)户籍;②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③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县城区均未有其他住房。(开具无房证明或打印通过支付宝查询的截图)
3.被录取的学生将建立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档案,一旦录取建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不得更改。审验时请您如实提供证件,用正楷字填写各类表格,凡因弄虚作假、错报等影响学生入学者后果自负。
4.报名结果显示“拒绝”的,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请携带好相关材料(同上)于7月29日(周二)下午15:30—17:00到我校现场咨询。
5.如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报名且符合我校施教区招生条件的,请于7月29日(周二)下午15:00—18:00携带相关材料(同上)到校办理现场报名。
6.第三批次录取公布时间:2025年8月1日,请关注“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