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不需要到学校验审材料,关注“丰县新城实小”公众号,具体开学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
2. 已被拒绝录取的适龄儿童,请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学校参与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只能在志愿学校由教师进行现场报名,家长无法网报;
3. 待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根据时间点到学校验审;
4. 11-12日未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
5. 现场报名时须持的材料: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家庭户口簿;
③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者,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④出生证;
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及老户需提供近6个月的水电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