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关事项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许可事项以及歇业诊所家行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现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鹿本草中医门诊部:丰县鹿本草中医门诊部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医疗机构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朱成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7月3日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7月10日 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我委批准同意其停业,现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丰县刘文军诊所 地 址:丰县锦绣龙城一期11#幢1单元110号 备案编号:PDY60082432032117D2192 歇业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1日 在公告歇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诊所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反映。电话:0516-8039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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