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丰县润丰湖景区门票价格及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丰县水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规范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丰县润丰湖景区门票价格及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 景区门票价格:20元/人·次。 二、停车场停放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大型客车20元/次、中型客车15元/次、小型客车10元/次。 (二)其他事项:车辆实际停放时间45分钟(含)内免费;超过24小时的重新计收。 三、优惠政策 景区经营管理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落实门票、停车场服务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景区门票价格、停车场停放服务费均为最高上限,你公司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在最高上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内容(包括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等)、提供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施行期间如遇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丰县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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