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薅羊毛”入刑
最高可判10年以上
“薅羊毛”本身并不是一个违法行为。有律师指出,正常合理地利用商家优惠促销活动购物消费是法律允许的。
但上述律师同时介绍,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非法获利的主观恶意,又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财物进行“薅羊毛”,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严重的,则涉嫌刑事犯罪,而大部分常见的罪名都与灰黑产业链的发展有关。
2022年,有记者曾在相关网站上检索到92篇出现“薅羊毛”关键词的判决书,其中42篇涉及刑事案件。其中能看见的33篇判决书,涉及了7个罪名,所涉罪名较多的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诈骗罪”,分别是8起和9起案件,此外涉及1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1起盗窃罪案件,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4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件。
上述律师举例,行为人通过组建微信群、QQ群等发布互联网电商平台优惠福利获取教程、利用规则漏洞获取不当利益教程、违法犯罪教程等各类教程的,通过传授“薅羊毛”方式或途径非法获利的,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如果对前述行为提供帮助的,则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律师表示,“薅羊毛”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或盗窃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记者查阅到,在2018年的一起诈骗案中,有人通过建群“兼职刷单”,套取新用户红包(即“薅羊毛”),再购买话费券进行套现的方式,至少骗得人民币近60万元。该案共有31人因此被判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到拘役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退缴违法所得。
回到上述王某的案例中,很显然,王某的行为已经超越了一般的维权,甚至已经不能称之为“过度维权”,而是寻衅、敲诈,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已经涉嫌犯罪。
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有争议,当然有权提出索赔,但如果“维权”一开头就走歪了道,为了逃避支付房款,故意虚构事实,栽赃、诬陷商家,到处“坑害”商家并给多地商家带来超万元的财产损失,这种“维权”就得打个问号了。
在过往案件当中,一些违法分子会以“维权”为借口实施敲诈、寻衅,比如,故意在餐盘里放苍蝇、头发,再以卫生不合格为由要求店家免单乃至索赔。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都明确:这样的“维权”就是以“维权”的名义实施敲诈、寻衅滋事,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甚至还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维权意识强,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但是,如今在一些不正常的价值观的诱导之下,有人把刻薄当成了权利,把敲诈当成“本事”,把恬不知耻当成能耐,为了免单不择手段,为了一点不正当的蝇头小利不惜以身试法,撒谎、敲诈、诬陷无所不用其极。这种行为,跟消费者权益无关,也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正常的消费维权应得到支持,但是,像王某这样处心积虑虚构事实、诬陷诽谤,敲诈商家,怙恶不悛,就不是薅羊毛了,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就如警方所提醒的: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合法、合理、文明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