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优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业设置与管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目录以每年更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依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不再用于专业备案。
高校要将继续教育作为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优势、在籍生数量、专业的市场需求及就业竞争力,严格对照教育部发布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充分论证拟新设专业点,持续优化专业结构。高校应在本校开设的已有至少一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
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要根据最新的全国自考开考专业清单,及时调整本省自考开考专业规划,更多开设服务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适合成人自学的专业,择优选择省域内已开设同一全日制专业的高校承担主考工作,稳妥做好有关专业停考、主考学校变更、自考助学机构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