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
1.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3.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二、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表1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表2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注:中型、重型货车分类标准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执行
受理地点:丰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城区中队
受理地址:丰县东城路惠民医院北200米路西 联系电话 :0516-67552886
具体政策及申报流程可登陆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jtys.x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