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当时的政策是认缴,听说现在要求五年内实缴了,请问我们需要怎么做?”近日,高鑫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经办人师女士来到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服务窗口咨询。
工作人员经过询问了解到,高鑫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于2020年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按照成立时的规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承诺的出资期限为2040年12月31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针对注册资本认缴制实践中出现的“认缴期限过长”“天价出资”等问题,对出资期限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要求企业注册资本自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纳,并给予老企业三年过渡期。暂时没有实缴打算的老企业需要自新《公司法》施行之日起三年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出资期限备案业务,将原公司章程中约定过长的出资期限调整为自备案之日起的五年内缴纳。 工作人员了解到,高鑫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目前可以完成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因之前《公司法》对出资期限没有限制,因此承诺的出资期限较长,但目前有实缴的意愿。鉴于该情况,工作人员建议企业先进行验资,然后进行公司章程备案,一次性办理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的修改。师女士按照工作人员的建议,在窗口办理了企业章程备案登记,将公司注册资本由认缴修改为实缴,出资方式由货币修改为知识产权。 工作人员为该企业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根据新《公司法》要求,为其提供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模板,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字并进行实名认证的情况下,当日上午为该企业完成备案登记,全流程历时90分钟办结。 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资备案登记,作为企业履行法律法规能力的体现,彰显了企业实力,提升了企业在社会相关领域的信誉度,有助于企业业务和市场的拓展,无形中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丰县数据局将围绕新《公司法》重点修订内容,通过窗口、电话、微信平台等向企业做好新《公司法》政策解读,扩大社会公众对新《公司法》的认知度。同时,立足企业实际发展需求,为企业制定适合的方案,解除企业疑惑与焦虑,为企业合规运营、规避风险提供可靠建议。(完)
来源:中新网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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