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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热点] 家里的过期药,可以兑换新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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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本帖最后由 米缸里的老鼠 于 2024-9-12 08:48 编辑

检察建议

帮家庭过期药品找到归宿



“家里老人身体不好,经常要买些感冒药、消炎药,不知不觉就囤了一大堆过期药品,以前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过期药,现在我们看到家附近的药店都会回收过期药,就把药品送来药店,还能兑换新药品,一举多得,真好!”近日,在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上的一家药店里,记者见到了将家中过期药品送来回收并兑换成常用药品的刘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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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检察院与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药店回收过期药品,源自连云港市检察院的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获评了2023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过期药品成危险废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药品安全与老百姓健康生活息息相关,是基本的民生问题,用药过程中暴露出的民生痛点,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着力点。

2022年8月,在办理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发现,不少家庭常备感冒药、退烧药、肠胃药等药品,但常常用不完,成为过期药,于是将过期药品随手扔进垃圾桶。

进一步了解到的情况令检察官吃惊:《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每年产生约1.5万吨过期药品,而90.1%的被调查者会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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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揪心的是,这些过期药品潜藏着巨大危害。失效的化学药品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就被列为危险废物,这些药品与传统污染物相比,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损害更加持久、隐蔽。一位医药专家曾指出,一颗过期药品的污染量相当于3节废旧电池,会污染一个人5年的用水量。

“小小的过期药品已然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隐形杀手’!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对家庭过期药品随意丢弃这一司空见惯的现象,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寻求解决之道。”连云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张表示。

为此,承办检察官对药品销售、消费、回收等环节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400余份,实地调查取证十余次、寻求“外脑”支持6次。结果显示:在药品销售端,一些药店存在诱导性促销行为;在药品消费端,大部分家庭存在盲目购药现象;在药品回收端,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无人问津。

回收成监管真空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到底该由谁管?

经过查阅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承办检察官发现,现有法律法规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程序缺乏明确规定。承办检察官随后又专门走访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及城管等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均表示,药品管理法只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药品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但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回收程序及执行主体。

如何才能破解这个监督难题?检察官通过对药品监管进行全流程分析,发现药品回收属于流通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是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收集实践样本时,承办检察官还发现了其他省市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过期药品回收的事例,这也让检察机关监督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履职出现了转机。

2023年6月,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召开了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参加的圆桌会议,共同商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问题,并厘清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与会人员认为,市场监管部门负有的药品监管职责有利于推动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但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家庭过期药品的监管职责,由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确实存在一定难度。

经过先后5次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交流,并结合药品管理法充分阐明其在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能以及其他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过期药品回收的事例等,2023年7月,在尊重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边界的前提下,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最终与行政机关在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方面达成共识,确定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认同。

2023年9月1日,连云港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在药品流通、群众安全用药知识普及、过期药品回收等方面采取措施,减少药品浪费并为过期药品找个“家”。

检察建议推动共建共治


这份检察建议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23年9月11日,市场监管部门书面回复,表示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将从加强宣传引导、规范药店促销、建立回收激励机制、科学设置回收点位、推动药品包装规格多样化、建立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等6个方面全面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为了持续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多次召开情况说明会、听取意见座谈会,了解市场监管部门的落实情况,帮助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落实举措。同时,针对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的与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沟通不畅、过期药品销毁费用过高等问题,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危废处理公司等对接,推动构建“定点回收、集中处置”的无缝衔接处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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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的跟踪督促下,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统一行动,2023年9月以来,先后印发宣传折页4万余份,对全市216家药品零售药店开展检查300余次,对37家过度促销的药店进行约谈;设置了63个“永不过时”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对8.6吨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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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做法特别好,既改变了老百姓盲目囤药的习惯,同时用兑换礼品的方式引导过期药品的回收,减少了药品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今年5月,检察机关在对规范家庭过期药品检察建议进行“回头看”时,社区居民纷纷称赞。

“我们7月份已对近期回收的6吨过期药品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以后局里每年将拿出一部分经费,专门用作过期药品的无害化处理。检察建议不仅消除了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个‘隐形杀手’,也有效促进了我们工作质效的提升。”7月,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组织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意见座谈会上,该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在这份检察建议的推动下,江苏省各地也相继开展了过期药品回收专项行动,陆续新增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位300余个。

看到检察机关监督治理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工作成效,党的二十大代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新浦汽车总站“雷锋车”组党支部书记权太琦表示,“小小的过期药品牵动着人民群众感知社会治理效能的‘末梢神经’,牵涉生态环境安全、群众用药安全、资源浪费等民生大问题。针对家庭过期药品无人回收、无处回收的‘顽疾’,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空白事项,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开出了治理良方。”

来源:检察日报、连云港市检察院、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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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2 2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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