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又叫抗坏血酸,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维生素C在体内参与多种反应,如参与氧化还原过程,在生物氧化和还原作用以及细胞呼吸中起重要作用。人类身体缺乏它可引起坏血病,降低免疫力,皮肤暗沉粗糙等。 维生素C与其他药物联用以达到治疗效果,但并不是所有的药都能与维生素C联用。不恰当的使用不但不会增强治疗效果,反而会带来不良反应或者是降低治疗效果。 下面,我们来看看哪些药要避免和维生素C联用。
复方木香铝镁是一种胃黏膜保护剂,与维生素类药物联用后会干扰维生素的吸收与清除,影响维生素的治疗效果,因此复方木香铝镁应避免与维生素C联用。
磺胺嘧啶等磺胺类药物与维生素C联用后一方面会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量,降低其治疗效果;另一方面如果长期使用两种药物进行治疗时,大剂量的维生素C会促使磺胺类药物在肾脏内形成结晶,因此两种药物应避免联用。 碳酸氢钠偏碱性,维生素C偏酸性,两种药物联用会发生中和反应,使两种药物的疗效均降低,因此两种药物应避免联用。 红霉素属于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在碱性环境中其抗菌作用会随着pH的增高而增高,而维生素C偏酸性,两者联用后红霉素在酸性环境中会被大量分解破坏,影响其抗菌效果,因此红霉素不宜与维生素C联用。 维生素B为两性化合物,其氧化性大于还原性。而维生素C具有较强的还原性,当维生素C与维生素B合用时会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维生素C会促使维生素B破坏为还原性维生素B而失去疗效。因此维生素B不宜与维生素C联合使用。 服用大剂量的维生素C会破坏肝脏内维生素B12的合成,因此维生素B12缺乏者不宜大量摄入维生素C,以免造成贫血情况。 维生素C具有较强的还原性,而维生素K具有一定氧化性,两种药物配伍后会发生氧化还原反应,易导致维生素K失效,因此两种药物不宜联用。 服用大剂量的维生素C会促使钙剂在肾脏形成结晶,因此维生素C应避免与钙剂联用。 维生素C可降低环丙沙星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减少环丙沙星的吸收,从而降低其疗效。因此在两种药物联用时需酌情调整环丙沙星的使用剂量或者改用氧氟沙星进行治疗。 维生素C可以促使去铁胺对铁的络合,增加尿铁的排出量,降低其疗效,因此两种药物联用期间可适当增加去铁胺的使用剂量。 普萘洛尔与维生素C同时服用后,维生素C会促使普萘洛尔的平均血浆峰值浓度及药时曲线下面积显著降低,影响普萘洛尔的治疗效果。因此建议错开普萘洛尔与维生素C的服用时间或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适当增加普萘洛尔的使用剂量。 醋甲胆碱为M胆碱受体激动剂,可通过收缩支气管平滑肌,使支气管分泌增加。但与维生素C联用后,由于维生素C影响花生四烯酸的代谢,并且干扰前列腺素的产生,从而能够减小醋甲胆碱引起的气道反应,因此两种药物联用期间需适当增加醋甲胆碱的使用剂量,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富马酸亚铁与维生素C联用后,维生素C可促使富马酸亚铁的吸收,但同时也会增加胃肠道反应的发生概率,因此两种药物联用期间需密切关注胃肠道反应的发生情况,必要时需及时减少使用剂量。 口服1g维生素C能使炔雌醇单次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到60%~70%,因此两种药物联用时需注意剂量的调整。 口服大剂量的维生素C可以干扰肝素、华法林钠等药物的抗凝效果,缩短凝血酶原时间,因此联用期间需根据抗凝血效果随时调整维生素C的使用剂量。 维生素C为偏酸性药物,与乙酰半胱氨酸联用后会降低其疗效,因此在联用期间需密切关注乙酰半胱氨酸的治疗效果,必要时需调整使用剂量或更换其他药物进行对症治疗。 维生素C为偏酸性药物,与叶酸同时服用后,维生素C会抑制叶酸在胃肠道中的吸收,促使叶酸在酸性环境中迅速分解,从而导致叶酸药效降低。因此在临床应用中用于贫血治疗时,建议两种药物错开时间服用,建议间隔1小时。 将维生素C片压碎后敷于创面会起到伤口愈合的作用,达克罗宁具有一定的止痛作用,但两者联用后会因为pH的不同,使达克罗宁的解离值受到影响,导致其作用时间延迟,因此两种药物不建议联用。 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等四环素类抗菌药物与维生素C联用后,可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量,因此两种药物联用期间应适当增加维生素C的使用剂量。 阿司匹林中含有的水杨酸经肝药酶代谢后会产生水杨酸盐,这些水杨酸盐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排泄量容易受到尿液pH的影响,其中在酸性尿液中水杨酸盐的排泄率不足5%,而维生素C正具有酸化尿液的作用,因此阿司匹林与维生素C联用后,会导致水杨酸盐的排泄量减少,从而容易引起水杨酸盐中毒。由此看来,阿司匹林不宜与维生素C联用。 苯巴比妥、巴比妥、戊巴比妥等巴比妥类药物,在与维生素C联用后会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量,因此长期应用时应适当补充维生素C的使用剂量。 维生素C可降低茶碱类药物的口服吸收率,减弱其平喘作用。因此在同时口服维生素C与茶碱类药物时,倘若出现茶碱类药物吸收不良时,应考虑使用快速吸收片剂或液体制剂进行代替,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奋乃静为精神类药物,在与维生素C联用时,可降低体内维生素C的含量,除此之外两种药物同时口服后,维生素C会降低奋乃静的有效性,减弱奋乃静的抗精神病的作用,因此两种药物不宜联用。 苯妥英钠水溶液呈碱性,在酸性环境中可析出苯妥英沉淀,而维生素C注射液呈酸性,如果两种注射制剂一起注射,会析出白色沉淀,因此两种药物的注射制剂不宜配伍。另外针对两种药物的口服制剂而言,维生素C口服制剂与苯妥英钠口服制剂在体内结合后,维生素C易阻碍苯妥英钠在体内的吸收,从而降低苯妥英钠的生物利用度,减弱其疗效,因此如需联合使用口服制剂时应密切监测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变化,及时调整苯妥英钠的使用剂量。 丝裂霉素与维生素C同时静脉给药时,维生素C可以降低丝裂霉素的治疗效果,因此两种药物不宜联合使用。 甲硝唑注射液与维生素C注射液混合静滴后会出现溶液变色的现象,溶液颜色会变深,混合液中的甲硝唑的含量会明显降低。但是将高浓度的甲硝唑注射液稀释后再加入维生素C注射液后放置24小时颜色无明显变化。但为了安全起见,建议两种药物分开单独静滴。 诺氟沙星注射液具有一定氧化性,而维生素C具有较强还原性,两种药物同时静滴后会发生氧化还原反应,析出不溶性微粒,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 维生素C可以干扰左旋多巴在体内的吸收,降低左旋多巴的治疗效果,因此两种药物联用时需适当增加左旋多巴的治疗剂量。
由此可见,维生素C并不是想用就能用。应该正确认识维生素C,科学补充维生素C,通常情况下成人以及孕早期妇女补充维生素C的剂量为每日100mg,孕中晚期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需要补充维生素C的剂量为每日130mg,感冒的时候也可以适当补充维生素C,但是不宜长期服用,一般3~5天为宜。 除了需要注意维生素C口服制剂的联用禁忌外,也要注意其注射制剂不宜配伍的药物,维生素C因为其较强的还原性,以及性质不稳定,见光容易加快分解,因此需避光保存并建议单独静脉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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