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2)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3)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 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
(1)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
(2)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
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