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诚信机制建设,现依申请人的执行悬赏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岭
身份证号:32032119710605****
居住地(户籍地):江苏省丰县中阳里街道西苑凤西顺河北巷400号。
执行依据:(2020)苏0321民初285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苏0321执3725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162016.5元及利息等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活动轨迹或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3000元。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被执行人:王华新
身份证号:32032119710117****
居住地(户籍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二环西路43号荣景盛苑B3号楼1单元101室
执行依据:(2020)苏0321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苏0321执311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302900元及利息等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1、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其被人民法院成功控制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4000元;2、提供被执行人固定资产或资金(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被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10%奖励举报人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被执行人:颜鑫
身份证号:37132219871105****
居住地(户籍地):山东省郯城县花园乡颜庄村46号
执行依据:(2022)苏0321民初537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苏0321执959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352370元及利息等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1、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其被人民法院成功控制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4000元;2、提供被执行人固定资产或资金(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被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10%奖励举报人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被执行人:孙振猛
身份证号:32032119940222****
居住地(户籍地):江苏省丰县宋楼镇高廖庄119号
执行依据:(2023)苏0321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苏0321执2441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20000元及利息等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1、提供被执行人或其名下车辆等下落,使其被人民法院成功控制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500元;2、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被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奖励举报人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被执行人:于枫
身份证号:32032119701030 ****
居住地(户籍地):江苏省丰县中阳里街道人民西路17-13号
执行依据:(2020苏0321民初487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2)苏0321执1380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221396元及利息等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协助将全部案款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30000元。若协助执行到位部分案款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比例兑付举报人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被执行人:李灏
身份证号:32032119890106 ****
居住地(户籍地):江苏省丰县凤城街道张五楼村尹庄21号
执行依据:(2022)苏0321民初20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苏0321执291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50000元及利息等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1、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被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10%奖励举报人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被执行人:李锬
身份证号:32032119790513 ****
居住地(户籍地):江苏省丰县中阳里街道向阳北向阳北路100-772号
执行依据:(2016)苏0321民初525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7)苏0321执1433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1619200元及利息等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其被人民法院成功控制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10000元。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被执行人:王爱民
身份证号:32032119721117****
居住地(户籍地):江苏省丰县首羡镇王小庄66号
执行依据:(2018)苏0321民初792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9)苏0321执1844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503951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其被人民法院成功控制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500元。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被执行人:黄波
身份证号:37083119810426****
居住地(户籍地):山东省济宁市泗县古城路041号
执行依据:(2023)苏0321民初510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4)苏0321执1691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立案执行标的:477390.5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其被人民法院成功控制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自本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即失效)。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第一举报人(举报电话通过记录时间为准),待情况核实后,到丰县人民法院领取。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有关线索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同时,本院敦促被执行人见到本公告后,主动联系本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悬赏举报电话:15005209005(举报人也可直接前往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值班接待窗口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