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施教区内在其他学校入学且现在有转入我校就读意愿的丰县籍适龄儿童;
⑴幸福巷东、向阳路西、青年路南、护城河北(含胜利小区);
⑵向阳路东、护城河西、解放大道南、护城河北;
⑶向阳路东、塔南小区西(含塔南小区)、护城河南、人民路北;
⑷中阳果都街东、向阳路西、人民路南、中阳大道北;
⑸向阳路东、临府街西、人民路南、中阳大道北;
⑹书院南街东、向阳路西、中阳大道南、南苑路北;
⑺向阳路东、翠文路及党校(含党校)西、中阳大道南、香榭里路北;
⑻南关村一队、二队、三队、黄庄、刘庄、渠楼(以上区域均指未拆迁的老户),已拆迁异地安置的,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安置地未上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按拆迁地确定其施教区;安置地已上房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⑼名仕雅苑小区、紫金花园小区、江山花园小区(以上小区属于实验小学本部与实验小学第一分校多校划片区)。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30--11:30;③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者,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原件;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房管局出具的上房备案证明)原件;(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或本人)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或本人)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施教区的划分应以学生监护人的房产为依据,城区(主城区)无房产,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施教区的,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城区(主城区)户籍;②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③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县城区均未有其他住房。
(三)施教区特殊情况确认方式: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且无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安置地未上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按拆迁地确定其施教区;安置地已上房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3.适龄儿童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如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需接受县教育局和集团总校的统筹安排。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其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部门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
6.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无产权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8年一年级为基点,公办热点小学每6年,其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1.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且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家长入校验审材料时,请严格遵守校园管理要求,按照规定时段入校;3.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招生,招生过程不收任何费用,请家长勿轻信他人上当受骗;4.微信关注“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公众号,转学生录取及入学信息会在公众号发布。我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如有任何与报名相关的问题请向学校咨询。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不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请家长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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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实验小学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