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 这是游戏行业首个 未成年人消费管理和退费规范 针对广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游戏退费问题,该标准表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过错方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监护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各自责任。 该标准适用于指导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调解机构等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及调解,也可以为相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提供参考。 明确游戏方和监护人责任比例 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有据可依 标准明确表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实名认证系统,或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将承担100%责任。用户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发起投诉或申请退费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核验其身份。核验通过且申请人符合退费标准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应按照法律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将各自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经依照法律法规,配置了防沉迷措施,因为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或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那么,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责任比例为30%—70%,并由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为了杜绝未成年人后续仍利用涉事游戏账号玩游戏,退费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可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制要求和监护人请求等情况对退费申请所涉游戏账号进行账号封禁等合理处置。如果各方依然无法达成和解,可向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寻求帮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团体标准的出台是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那些试图钻空子、冒用未成年人名义发起退费或诉讼的人士,或被纳入黑名单,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 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财经报 一审 | 耿萌 二审 | 魏晓青 三审 |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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