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民法典社会知晓率,扩大宣传覆盖面,全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按照《关于开展“从‘新’出发•与法同行”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暨第四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针对性开展宣传。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四个宣传月,按照上级要求,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和宣传对象的需求,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资源,营造宣传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在办公区、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进行宣传,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通过走访辖区重庆渐臻科技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徐州德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吉林森工训练点等重点企业,宣传法律知识,解读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开展“民法典进出租”活动。利用辖区出租汽车顶灯LED屏,循环播放民法典宣传主题,扩大宣传影响。持续在丰县汽车站附近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及宣传手册,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遵规守纪经营。截至目前,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制作宣传展板4块、条幅2幅,张贴、发放宣传彩页及普法材料共600余份。通过此次普法活动,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也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使其真真切切感受到“交通温度”就在身边。下一步,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提高自觉守法的观念,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徐州交通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