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26日消息,爱玛科技公告称,公司与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投资标的名称为“爱玛科技集团丰县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项目公司的建设、投资等事项由爱玛科技自行负责。合同生效后,公司在丰县设立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并交由项目公司完成公司在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34亩,分期进行建设,每期建设工期为24个月。乙方项目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投资项目用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电动三轮车产品产能,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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