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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网络谣言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郭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删除了相关视频。
经查,4月8日,郭某为吸引流量获取粉丝关注,于夜间站在某小区楼上拍摄视频后编造“欲跳楼”的虚假信息,并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给视频观看者制造其欲跳楼的假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过民警耐心教育,郭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并表示以后不再发布虚假信息,博眼球吸引流量。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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