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河长办下发了《关于2023年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评估的通报》(徐河组办〔2024〕4号),市河长办从“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河湖长履职保障、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空间管控、水环境整治、河湖日常管护”七大方面对各地河湖长制专项工作进行了量化评估,其中丰县河长制工作位列全市第一,获得“优秀”等次。 2023年,丰县县、镇、村三级河长共555人,累计巡河61258次,下发任务交办单38份、催办单5份、发现问题158处,均已完成整改,基层河长巡河履职能力显著提高;定期对镇、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2023年累计下发河长履职情况通报9期,有效促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丰县对照幸福河湖建设标准,依托河道自然条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河道建设等项目,2023年,完成飞龙湖、太行堤河、苗城河等30条幸福河湖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幸福河湖建设75条。 丰县作为全省首批水域保护示范区建设试点之一,完成6条骨干河道水域监测评估及全县水域面积监测工作;与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创新签订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实现两地流域水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率先开展“河河清、沟沟净”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河道4281km,清理坑塘4058个,共计清理垃圾2195.01万m3。
供稿:丰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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