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河长办下发了《关于2023年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评估的通报》(徐河组办〔2024〕4号),市河长办从“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河湖长履职保障、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空间管控、水环境整治、河湖日常管护”七大方面对各地河湖长制专项工作进行了量化评估,其中丰县河长制工作在全市县(区)以第一名成绩获得“优秀”等次。 一是强化履职,压实各级河长责任。2023年县、镇、村三级河长555人累计巡河61258人次,通过巡河下发任务交办单38起、催办单5起、发现问题158处,均完成整改,整改率100%,有力强化基层河长巡河履职能力;定期对镇、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本年度累计下发河长履职情况通报9期,有效促进了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二是多管齐下,促进幸福河湖建设。对照幸福河湖建设标准,依托河道自然条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河道建设等项目,2023年投资2500余万元完成飞龙湖、太行堤河、苗城河等30条幸福河湖建设,建设总长度149.92km,截止目前,累计完成幸福河湖建设75条362.42km。 三是创新引领,河长制工作亮点纷呈。丰县作为全省首批水域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完成6条骨干河道水域监测评估及全县水域面积监测工作;与砀山县创新签订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实现两地流域水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率先开展“河河清、沟沟净”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河道4281km,清理坑塘4058个,共计清理垃圾2195.01万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