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14时50分许,丰县交警大队王沟中队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辆银色小型汽车突然停车,接着驾驶人下车往回跑,执勤民辅警驾车迅速到跟前将其查获。交警发现驾驶人王某一身酒气,便带其至警车上进一步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竟高达279mg/100ml血液,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请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交警对其进行身份核实时,王某没有正面回答一直在狡辩,躲闪“我家就住在附近”“我现在挺清醒”面对交警的持续盘问,王某语出惊人“我没有驾驶证”当交警问其为何无证驾驶时结果更让人意外!
原来王某早在2017年12月因醉驾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照,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两千元。2020年4月在“失驾”状态下王某再次醉驾,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两千元。这次已是第三次醉酒驾驶被查获。
当问其喝酒经过时,王某说自己离异一个人在家,炖了一个菜喝了一斤53度北京二锅头,喝完后感觉没事,准备开车去就近加油站加油,结果被交警再次查处。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