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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徐州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徐州市区(不含铜山)执行二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60元,增加了1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增加了2元。五县(市)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增加了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增加了2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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