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徐州东大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苏风机车有限公司年产15万辆电动摩托车项目1#、2#厂房工程项目现已竣工,该项目施工单位向我局申请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人社发〔2022〕31号)的规定,先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若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退款。若未接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丰县劳动监察大队(丰县南环路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投诉电话:0516-89215626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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