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心理素质好,身体BMI指数在正常值内。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徐州市户籍适龄人员或在徐州本地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暂住证(含县区)。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直系家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4)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
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1997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龄在两年以上,具有过硬的驾驶技术。
3、体育特长生
年龄为18周岁至24周岁(1999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须取得中长跑类、篮球类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4、搜救犬训导员
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应具备训犬资格证书或搜救犬训导员资格证书(无证书无需报名);需了解搜救犬训练方法,搜救犬行为分析,搜救犬驯养等方面的知识;对动物有深厚的爱心和耐心,能够正确对待和善待搜救犬;有兽医学、动物科学、警犬训练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有消防工作经验或取得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