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县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丰委办〔2020〕26号)、《丰县“凤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丰委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经过单位申报、各镇(街道)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县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85名人员(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6-89215107 附件:2023年丰县大学生招引补贴人员名单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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