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和丰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丰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3年度申报等级评估的59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并拟定评估等级。 现将59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估等级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反映或举报。 联系电话:0516-68890911; 联系地址:丰县向阳南路8号院内1楼社会组织办公室(邮编:22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