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批复意见,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徐州市卫生强基健康促进工作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我县相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彭慧等12人为徐州市卫生强基健康促进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县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516-80395597 地 址:丰县丰邑路608号 邮 编:221700
丰卫生强基健康促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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