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徐州市公安局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牵头梳理一批可以发起返还的涉诈账户,现就该批资金返还(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现对上述资金返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天(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徐州市公安局反映相关事宜。 特此公示! 联系人:徐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 周警官 联系电话:0516-6788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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