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一直以来 交警部门将酒驾整治 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8月3日13时许,丰县交警大队在辖区进行重点违法查处时,一辆白色五菱牌面包车驾驶人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民警依法查获,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 后经询问得知,赵某中午在家吃饭时犯酒瘾,便喝了1两白酒和1瓶啤酒,吃完饭后,因为赵某上班的地方距离较远,便自己一个人驾车走小路去上班,途中不料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名为酒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蜀黍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一定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规 不要心存侥幸 不要以身试法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徐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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