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民政局就我县扩大调整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5月11日。
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类型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双方均非本省户籍。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当事人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可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行婚姻登记预约与现场受理并行机制。预约方式:(一)搜索“江苏民政”公众号,点击进入并关注,然后点击进入公众号;(二)网页搜索“江苏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网址:https://hy.mzt.jiangsu.gov.cn/ ),按照官网-预约婚姻登记,完善婚姻预约信息;(三)支付宝搜索“苏服办”,点击婚姻登记预约。
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 0516-89288985 0516-8928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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