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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帮助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来了
不用说话
保持两部手机畅通
就能日赚千元
……
有人用这样的方式
协助诈骗团伙作案数起
涉嫌诈骗的嫌疑人刘某、屈某
被丰县警方抓捕归案
刘某、屈某等人通过QQ、“飞机”等通讯软件与诈骗团伙勾连,从诈骗团伙获取公民个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后,组织话务员王某、师某等人冒充天猫、淘宝等购物平台客服拨打电话,使用专用“话术本”,以“周年店庆”“回馈客户”邮寄小礼物为诱饵,诱使目标人员添加指定微信、QQ等好友,并将数据、信息上传,供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刘某非法获利四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屈某非法获利三万余元。目前,刘某、屈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闲来无事的李某在刷快手短视频时,被一则招募“兼职”的广告吸引——“只要帮忙把电话打通,每小时就能轻松入账百元。”如此轻松又高薪的“兼职”,让初入社会、手头拮据的李某心动不已,立即添加对方QQ。对方称李某的主要工作是帮助拨打“快递退赔”电话,接通后使用另一台手机通过QQ语音联系他们,全程保持安静,由他们进行“沟通”。
“打个电话,每小时可获取300元的报酬!”明知对方此举是在实施诈骗,李某还是没能抵住金钱的诱惑,一有空便按照对方下发的名单拨打电话,之后李某的电话号码被标记为诈骗电话,很快就被封号。目前,李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QQ、抖音、快手等社交软件上经常有兼职广告,广告以几百元不等的蝇头小利为诱饵、以兼职为幌子,或是部分社会闲散人员直接到校园周边收购电话卡、银行卡等,学生受到金钱的诱惑,将家长为其办理的电话卡副卡出租、出售给犯罪分子或者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① 受“不明人员”诱惑,批量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或添加微信、QQ好友的行为,无论是否获得报酬,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② 上学期间,学习是主业,千万要警惕邀请进群、动动手指就可获得报酬的情况。③ 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96110,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 审核:许 影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丰县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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