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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丰县某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当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该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但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不符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询问、处罚告知、陈述申辩问询,认定该电动车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可以认定该电动车有限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但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违法事实。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应裁量为一档,裁量因子选择对违法行为认识到位、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和支持安全生产公益活动,带入公式计算为贰仟贰佰伍拾元,做出人民币225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可以认定李某某未履行法定职责(某电动车有限公司已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但未建立管理台账)。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应裁量为一档,裁量因子选择对违法行为认识到位、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带入公式计算为壹仟捌佰元,做出人民币1800元的行政处罚。 该电动车有限公司和李某某于规定限期内分别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并在规定期限内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整改完毕。本案办理完毕并结案。
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大,事故致死率较高,每年都会发生许多因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做为企业主体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提高企业员工对于有限空间的认识,防患于未然。同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也要切实的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安全管理人员不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者,也是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者,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者,有责任及时发现企业内部的各类风险隐患,做好辨识和防范措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才能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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