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的重要标识
违规使用假牌、套牌 或者故意遮挡号牌 不仅损害他人利益 更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 徐州交警通过信息化手段 与路面查控紧密结合 加强对车辆信息和行驶轨迹的 分析研判、锁定追踪 查获一批涉牌违法车辆 2月21日下午16时许,交警支队鼓楼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三环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上海牌照红色重型半挂车辆形迹可疑,遂拦停该车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车牌有些异常,当民警走进观察时竟发现原车牌的下边还有一副苏C牌号车牌。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因车辆排放标准不符合货场要求,为方便进出某装卸场,便使用同事的上海牌照以蒙蔽其检查,不料运输途中被交警查获。 2月23日中午,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过程中发现徐州东站西平台北侧停车场门口停放一辆银色轿车,其前方号牌被蓝色塑料袋包裹,涉嫌故意遮挡号牌,于是立即联系高铁中队民警前往处置。 民警到场后针对此情况立即查询车辆信息,联系车主要求其前往现场,车主赶来后对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了解,该车主是在附近做装修工作,因不想缴纳停车费用,又害怕被监控抓拍违停,于是用从车上找的蓝色塑料袋对前车牌进行遮挡。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当事人也态度诚恳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检讨。
2月26日晚20时许,交警支队港务区大队民警在徐丰公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红色鲁Q牌照半挂车辆脱审,而驾驶员却坚称前段时间刚审过车,不可能脱审!正当民警核对号牌是否输错时,发现该车车牌存在异常,而此时的驾驶员也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快步上前将牌照拿掉,而在车牌的后面竟然还有一副车牌。民警询问其原因,驾驶员竟然声称套别人的牌子是为了躲避电子抓拍。随即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向驾驶员开具了违法告知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九项,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八项,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并扣留机动车。 俗称“套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扣留机动车、收缴物品。 有些不法驾驶员为了躲避交警的查纠 自作聪明地换上了别的号牌 或者故意遮挡住号牌 肆意超速超载,脱离监管 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害人又害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徐州警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