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官,很少有机会办理那些吸引眼球的“大案要案”,但正是一件件事关百姓安危冷暖的“小案”,让他们忙碌的身影穿梭在田间地头、村居院坝和法庭之间,满载普通人的酸甜苦辣,将为民情怀铭刻在人民司法事业的征程中。
行走在田间地头的小镇法官 她用自己的努力和司法智慧,勇挑重担,爱岗敬业;她让“司法贴近百姓”理念进一步拓展,精心维护着心中的天平。她就是丰县人民法院宋楼法庭副庭长王倩倩。
“5+2” “白+黑” 审判、调解、普法、案件回访……仅2022年王倩倩就办理合同纠纷类、侵权类、婚姻家事类等各类案件共计770件,调解撤诉案件500余件。
“对当事人而言,在收到判决前的每一天都是煎熬,心中都充满了不安和猜测,早一天结案,他们心中的石头就能早一天落地。”对王倩倩而言,“5+2”“白+黑”似乎已经是工作常态,白天开庭、调查、接待当事人,晚上加班阅卷、撰写法律文书或者到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执法为民 用真情化解民事纠纷 为群众处理好每一件琐碎的小事,是王倩倩在工作中秉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法庭,鲜有大案要案,很多时候处理的都是老百姓鸡毛蒜皮的小事、邻里间的矛盾纠纷,但她心里明白,这些看来琐碎的小事,对群众来说就是迫切要处理的大事、难事。
“感谢法院关心,感谢党的好政策,俺们生活没问题!”在一起案件回访中,见到了王倩倩法官,原告非常高兴。王倩倩告诉记者,这起案件是她半年前审理的,当时原告家庭不幸出现变故,导致生活陷入困难,后来,王倩倩联系到村书记,并根据县里的政策为原告办理了补助金。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论述,为推进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也为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服务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乡村振兴的关键在基层,作为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排头兵,人民法庭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引领公序良俗、增进群众福祉、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通过学习二十大精神,王倩倩体会到,“多到村里走一走,多和群众打交道,真切了解群众‘急难愁盼’,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对邻里相争、土地纠纷、赡养纠纷等民事案件,王倩倩适时把庭审开到村头、地头、村民家中,邀请村干部、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就地化解矛盾,尽量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民事案件能调解的就不要判决,有些案件判决容易,但也容易埋下反目成仇的隐患。”王倩倩常和同事这样说。
有一次,王倩倩就一起土地纠纷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结束后,已是晚上8点多。“有时,双方道理都明白,可心里就是有一股子‘拧’劲,不愿意退让,只要把他们这口气捋顺了,矛盾自然就化解了。”回忆起这件案子,王倩倩眼里闪烁着一种“自豪感”和“成就感”。禁得住诱惑 扛得住责任 当了办案人后,王倩倩也曾遇到过亲戚朋友来“打招呼”,老同学要“给面子”的情况,她总是不留余地地回绝。当亲友责怪她不给面子时,她总说,“公正是法官的灵魂,在老百姓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有损法律的权威,我身为法官,要对得起人民赋予我的权利。”
到村里走一走,去群众家里坐一坐,自己“多跑腿”,百姓“少受累”。作为奋斗在审判一线的“85后”女法官,作为丰县人民法院最年轻的法官,她热情、执着、工作有拼劲,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天平”的含义,展现了新时期“丰县法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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