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丰教〔2022〕14号)文件精神,丰县人民路小学凤凰嗉校区2022年一年级招生办法如下: 招生对象 丰县人民路小学凤凰嗉校区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施教区划分 1.西环路东、实验小学施教区与实验小学第一分校施教区西、中阳大道南、南环路北; 2.沙园小学施教区、微波新村; 3.西环路东、柳毅路西、人民路南、中阳大道北; 4.盛和嘉园、尚品人家、和丰园小区、苏鲁豫皖市场居住楼(以上小区为人民路小学本部和人民路小学凤凰嗉校区多校划片区)。 招生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时间 凡符合在人民路小学凤凰嗉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7月4—5日,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届时会通过幼儿园向家长发放报名办法)。如报名我校,请报名时选择丰县人民路小学凤凰嗉校区(每人每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多选无效)。未在我县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7月4—5日到原教育局(示范幼儿园东)一楼报名登记。 2.现场验审材料及录取时间 (1)7月11—12日: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分批次到我校验审(不用带学生)。 (2)7月22—23日:本施教区内未被新城实验小学及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影响我校录取),再次网上报名人民路小学凤凰嗉校区,并带相关材料到学校验审。 (3)7月28日:学校大门口公布录取名单。 3.现场报名地点:第一研讨室 4.特殊情况处理 8月2—3日,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到原教育局(示范幼儿园东)一楼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所需材料 凡报名我校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时须持下列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过即返,留复印件复审);②家庭户口簿原件;③出生证原件;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和上房的证明材料)。⑤学生父母的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原件。 以上材料请家长事先整理好放在一个档案袋内备查。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月4-5日,符合条件且无房产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原教育局(示范幼儿园东)一楼验审;已购房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直接到施教区学校验审材料。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中共丰县县委、 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县“凤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委发〔2021〕16 号)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必须于7月10日前分别向县委人才办、县武装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连同优抚的相关文件,于7月21日前交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的,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凤凰嗉校区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坚持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则,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学生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产的,其父母占有份额须在60%以上。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要求: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的房产内实际常住,经核实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凭村镇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户籍必须与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 2.货币拆迁且无其他房屋产权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家庭的户籍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如安置地未上房,按拆迁地确定其施教区,安置地已上房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但户籍地址必须和拆迁地一致。 3.适龄儿童父母新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上房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施教区。 4.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确定其施教区。 5.未经县房管部门批准的,私自购房无法过户的房屋和商住房不作为认定施教区学校的依据。 6.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无产权房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8.以2016年一年级和2019年七年级为基点,公办热点小学每6年、公办热点初中每3年,其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特别说明 1.凡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再次报名小学一年级,报名无效。 2.按照录取批次,每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录取后的学生不能进行第二次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 3.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且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生费用,请家长不要上当受骗。 5.家长报名时按照有关防疫规定,戴口罩,在校门口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测温,有序进入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8852209907 咨询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8:00 新生报名流程 一、7月11-12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仅限一人)严格按照验审时段,按照有关防疫规定,戴口罩,在校门口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测温,有序进入学校。 二、填写《一年级招生材料清单》,并粘贴在档案袋上(档案袋自备),将相关证件(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等)装入档案袋。本次招生的登记表格、签字笔、胶水等资料均为学校免费提供。 三、家长持报名材料袋跟随学校导引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初审; 四、初审合格后,学校留下报名材料将进一步复审,并发放《初审合格报名证件领取单》。(提醒:加盖学校印章的《初审合格报名证件领取单》作为领取材料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录取办法:录取结果以7月28日张榜公布的新生名单为准,家长于当天凭加盖学校印章的《初审合格报名证件领取单》领取报名材料。学校于8月25日公布分班名单,新生于8月30日上午9:00到人民路小学凤凰嗉校区报到。 2022年秋季凤凰嗉校区转学公告 一、交转学材料时间:7月29日 二、所需材料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 3.出生证原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和上房的证明材料)等; 5.学生父母的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原件; 6.跨省转入的需提供学籍证明。 请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填写转生登记表(学校提供)贴在档案袋封面。 三、接收办法 1.根据学校学位的空余情况,符合转学条件的,按照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接收; 2.取得房产证时间相同的,户籍地与房产证一致的优先考虑; 3.同一家庭有一孩已在本校上学且在本校施教区已取得房产证的优先考虑;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转学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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