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我县中小企业冲击,切实减少相关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形势,现将《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徐政发〔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定“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
二、拟定落实细则,推动政策措施迅速落地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对照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1项措施,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消除政策落实中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的现象,让政策利好充分转化为企业的行动和成效。
三、广泛动员宣传,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媒介渠道,将扶持政策迅速传达到企业,并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讲解。
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扶持政策发挥作用
各镇(街道)、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确保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县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情况和激励效果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坚决打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中梗阻”。
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责任单位名单
1.强化行业扶持: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2.落实免征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相关税收政策:县税务局。
3.减免中小企业房、土两税:县税务局。
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县税务局。
5.临时开放部分办税限制:县税务局。
6.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县财政局。
7.减免在孵科技型企业房租:县科技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8.加快中小企业账款支付:县经发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9.强化生产疫情防控用品企业扶持:县经发局、财政局。
10.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县人社局。
11.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县人社局、财政局。
12.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县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
13.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政策:县人社局、财政局。
14.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丰县支行、经发局。
15.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丰县支行、经发局。
16.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力度: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17.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丰县支行。
18.开通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县商务局。
19.开通紧急采购绿色通道:县财政局。
20.加大政务服务便利化力度: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
21.畅通中小企业问题反馈渠道:县行政审批局、县营商办、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