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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即日起,凡在我省范围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需要实名登记身份信息。
据了解,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月2日发出《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月3日起,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时,应实名登记购买人、使用人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码、体温信息、有无湖北地区旅居史和与湖北往返人员接触史、所购药品名称等信息。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通知后,正在对全区108家药店进行实地走访、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通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后续还将进行跟踪督查。该局药械科科长杨健向记者表示,希望市民朋友能理解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出现感冒等轻度症状要去药店购买退烧、咳嗽等药品时,不要忘记随身携带身份证,并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尽快去医院进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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