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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启动蔬菜销售临时价格补贴!6种蔬菜以低于市场平均价15%销售!
沛县聊斋今天
【沛县聊斋 发布】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蔬菜价格异常波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根据《江苏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1〕3号),经研究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对特定品种蔬菜销售实施临时价格补贴,方案如下:
一、临时价格补贴的范围和品种
在主副城区和各镇(场)设立21个蔬菜销售平价商店,其中主副城区7个,镇(场)14个,对指定蔬菜的经营者给予适当补贴,用于平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指定品种为:土豆、荀瓜、萝卜、芹菜、白菜、洋葱6种蔬菜,视价格波动情况作动态调整。
二、临时价格补贴的时间
从准入之日起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响应结束为止。
三、指定蔬菜销售模式
1、经营者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5%价格销售上述6种蔬菜,市场平均价格以县经济发展局监测中心公布的监测数据为准。
2、在日常销售中,每位消费者购买上述6种蔬菜时,每日购买总金额不得超过50元,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执行。
四、县各部门监管职责
县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县新华果蔬批发市场、商都农贸市场、正阳路农贸市场、七彩街农贸市场每日进行价格监测,合理设定指定蔬菜城乡销售价格。
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定蔬菜的购销工作,积极组织货源、提供绿色通道、保障运输渠道,配合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定蔬菜销售平价商店的价格、质量监管工作,坚决杜绝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不符合新鲜、安全、卫生质量要求的蔬菜销售。每日不少于一次执法检查。
沛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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