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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全县人民再次呼吸呛人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再半夜被惊醒......不再遭受火灾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市民在欢乐祥和、绿色文明中度过新春佳节。
2020年1月23日10时30分,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锐同志召集县政府办公室、房产中心、融媒体中心、中阳里街道、凤城街道、孙楼街道、常店镇及县公安局相关单位召开查禁烟花爆竹工作推进会,并就扎实做好烟花爆竹查禁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2020年1月24日20时许,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四级高级警长陈立坤同志组织召开查禁烟花爆竹禁放“零点行动”启动仪式。
丰县公安局于2020年1月24日(除夕)19时至1月25日凌晨1时;1月25日早6时-11时出动执勤警力500余人次,在禁燃区域内集中开展查禁烟花爆竹“零点行动”。
1月24日20时许,中阳里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中阳里街道顺河北街当场查获庞磊(男,28岁,丰县中阳里街道顺河北街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带至派出所接受审查。 1月24日22时许,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中阳里街道北苑村当场查获刘畅(男,28岁,丰县中阳里街道北苑村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带至派出所接受审查。
1月25日06时30分,城东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中阳里街道杨庙村当场查获刘元明(男,54岁,丰县首羡镇郭集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带至派出所接受审查。
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对非法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不贷! 碧水蓝天,我们一起用心呵护;美好家园,公安与您携手共创。
本文转自「丰县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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