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孙楼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孙楼街道世纪梨园小区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将违法嫌疑人马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过批评教育,马某某对自己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后悔不迭,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违法嫌疑人马某某表示,自己感到很后悔,以后不会再放烟花爆竹了,回去以后也会告诉亲戚邻居,不能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1月23日下午,常店镇秦庄村秦某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将违法嫌疑人秦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鉴于秦某某认错态度良好,并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他自己也作出了深刻反省。1月23日中午,常店镇秦庄村秦某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派出所民警的耐心解释,秦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承诺今后不会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而且自己会主动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大家不要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月23日下午,东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南苑新城北门西侧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并扔进花坛。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将违法嫌疑人刘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刘某某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事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主动承认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树立文明、环保的过节理念,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厉处罚。 据了解,为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我县从各单位抽调500名工作人员,进驻禁放区域内的100个执勤点值守,在“除夕”“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间段进行重点巡察,全面制止、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今天就是除夕 希望大家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否则将面临同样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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