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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购物,注意查收,以免超过退货期。
节前,消费者在大批购物的同时,可能会疏于开封、检查和使用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退货。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七日”以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二是“七日”指的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三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当天不算,从下一天计算为“七天”的第一天;四是如果计算到“七天”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日的,则向后延一天。
二、预订年夜饭,签订合同前先看条款,支付定金须谨慎。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交纳定金、签订协议时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定金交纳后,无法退还,建议消费者交纳全款20%左右的金额,不要轻易交全款;二是预订年夜饭,最好将菜品、份量等内容事先约定注明;三是事先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法。
三、关爱老人,多给爸妈提个醒。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在商品最小包装物主要展示版面的占比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积的20%。子女给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识别,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同时,节假日前后,一些经营者往往借过年过节之机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旅游,或参加所谓的低价国内游、境外游等,应提醒老年人抵制诱惑,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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